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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成婚前买房出资如何认定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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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全额出资:若房屋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毫无疑问房屋归其个人所有。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屋为共同共有。双方按份出资:按各自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产权,具体比例依出资额确定。一方出资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父母出资:

-若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房屋归受赠方。

-未明确时,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为共同共有。

需注意保留出资凭证等证据,以便准确认定出资情况。

婚前买房产权判定分多种情况。若一方全额出资,且房产登记在其名下,该房产属其个人财产。若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按双方出资比例共有。另外,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无论出资情况,都按共同共有处理。关键在于购房资金来源、出资时间及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这些对产权判定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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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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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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