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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公积金属可被用来支付首次置业的首付款。 然而,如若购置的房产为贵市的保障性住房,大多数情况下,相关部门会批准将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提取出来当作首付款;但是,若非此类保障性房屋,申请人需自行支付首付款,随后通过相关流程提取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在选购二手房时,不得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支付给卖家。 首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公积金理应是可以用于交付首付款的金融工具之一。 其次,若购置的房产属于贵市的保障性住房,您所处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都会同意优先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以充作首付款。 然而,若并非保障性住房,则需要您先行支付首付款,并在完成购房手续后申报提取公积金以进行偿还。 最后,关于购买二手房屋,不能采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支付给卖家。 所以,在购房的具体操作环节上,例如您有意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在整个办理信贷程序期间,公积金账户里的款项是不可挪用的。 但在实际购房过程中,首付款已先行支付,这时,您可以选择另外一个途径,即在支付首付款的同时,紧急向人寻求借款支持,待贷款成功发放后,您便可开始支取公积金账户中的相应资金用以偿还该部分债务。 《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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