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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未如期交房,退房有哪些法律依据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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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未如期交房,购房者退房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合同约定: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若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那么在开发商未如期交房达到约定条件时,购房者可依约解除合同退房。

法定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则解除权消灭。
法律支持商品房未如期交房的赔偿诉求。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

若购房合同中有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比如合同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从逾期交房之日起算至实际交房日,买受人可依此主张赔偿。

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可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买受人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逾期交房证据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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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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