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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证据,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合同相关:收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补充协议、备忘录等若有,也一并收集,它们可能对主合同条款作出变更或补充。 履行情况: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证明已支付购房款;交付凭证,像交房确认书、钥匙交接单,用以证明房屋交付情况。 违约证据:若对方违约,收集对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等证据,如通知函、催告记录。 沟通记录:双方关于房屋买卖事宜的聊天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可能包含重要事实和双方意思表示。 房屋情况: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鉴定报告等,若涉及质量纠纷可作为有力证据。证据收集要合法、客观、关联,确保证据效力。 一般而言,合同当事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和卖方,若一方认为对方违约或有其他侵害自身权益行为,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另一方则为被告。 若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代其参加诉讼。例如未成年人买房,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在涉及继承、转让等情形时,继承人、受让人在取得房屋相关权益后,也有诉讼主体资格。如继承人继承了房屋,因该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继承人可参与诉讼。 此外,若合同存在担保等情况,担保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也可能成为诉讼主体。总之,判断主体资格关键看其是否与房屋买卖合同有直接利害关系。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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