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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违约赔偿款,可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首先,确定赔偿方式。常见有按合同金额一定比例赔付,比如约定违约方需支付合同总价10%20%的违约金。 其次,考虑实际损失赔偿。除违约金外,还应约定赔偿买方因卖方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如中介费、重新购房差价等。 再者,明确计算方法。如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约定一个固定赔偿金额,或按违约行为导致的房屋增值部分一定比例赔偿。 最后,要注意合理性与可操作性。赔偿款既不能过高显失公平,也不能过低失去约束意义。约定时需综合房屋市场价值、交易情况等因素,确保条款清晰明确,以便在卖方违约时能有效保障买方权益,顺利实现赔偿目的。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买方仍可主张因卖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如为购房支出的费用;以及可得利益损失,如因房价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等。 法院会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来判定赔偿数额。一般会倾向于使守约方的权益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状态。卖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总之,买方要及时固定卖方违约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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