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 - 武汉房地产律师 - 武汉拆迁律师 - 武汉律师咨询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当前位置:武汉房产律师 > 房屋买卖 > 正文   法律咨询热线:132-0716-1718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补偿房东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20
分享到:

一、房屋买卖合同根本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中,根本违约指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常见情形如下:卖方方面,一是逾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买方无法按计划使用房屋;二是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三是一房二卖或在房屋上设置抵押等权利瑕疵,使买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买方方面,一是逾期付款超过合理期限,卖方无法及时获得房款;二是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付款义务。出现根本违约时,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补偿房东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对房东的补偿需分情况确定。若因买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买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依合同约定,如支付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房东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房东可要求买方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如房价上涨的差价损失等。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解除合同,双方一般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已支付的款项应退还。若因房东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不存在买方补偿房东的情况,可能房东还需对买方进行赔偿。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首席律师
    • 武汉房产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 机:13207161718
      QQ:145012398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律师简介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武汉知名房地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联系方式: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easysha@gmail.com
    keywords:武汉房产律师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关闭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