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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可否做遗嘱公证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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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合同可以重新签订吗

购房合同可以重新签订,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原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并重新签订。这种情况下,双方要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就新合同条款达成共识,新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若出现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原合同,之后双方可重新协商签订新合同。不过,行使撤销权有除斥期间限制。若原合同已在相关部门备案,重新签订后还需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

二、购房合同可否做遗嘱公证

购房合同本身不能直接做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对遗嘱人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思表示进行公证。若购房合同已完成网签备案,且购房者已支付全部房款,对房屋拥有合法权益,可就基于购房合同所享有的房产权益订立遗嘱并进行公证。 但如果仅签订购房合同,未完成产权登记,房屋所有权未转移,遗嘱中只能处分基于合同的债权,而非房屋所有权。办理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审查遗嘱内容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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