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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提前退租能要回押金吗?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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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租房合同不盖章也是有效的,但前提是需要双方签字确认,而且其它的条款也是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对于合同成效了之后就会依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从而让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加盖印章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需要件,合同没有加盖印章的,但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并且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遵循合同平等自愿原则,关于提前退租的情况,依照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遵循《民法典》的一般规定。租赁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出租人要提供符合约定的房屋,承租人要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提前退租,已经违约了,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一般就是用押金抵扣。

在实际租房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首先应该秉承着诚实的义务,其次才要按约定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最后才会在不侵犯彼此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得到自己想要的。因此,律师建议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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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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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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