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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时,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应返还因租房合同所取得的财产。这包括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如租金等。如果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应折价赔偿。 2.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且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4.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但租赁合同无效,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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