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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一类别的违规行为,业主均有权即时终止租赁契约,并收回所占房产,由于此类类似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需由原承租方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是擅自把被租赁的房屋分租给第三者; 其次是私自将已经租赁的房产转让、借予他人或者擅自调换其使用范围; 再者是未经许可,对租赁房实施结构性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其预定用途; 还包括累积六个月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另外,哪怕是公有的住宅用房,如果随意闲置超过六个月而没有合理的解释,同样也会产生租赁权收归业主所有的后果; 此外,道德败坏地利用租赁房产进行任何非法活动,也会被视为违约行为; 最后,哪怕是出于恶意,肆意损坏租赁房产的行为也会被业主认为是严重违反合约,从而采取终止租赁。 另外,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回收租赁的房产。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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