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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房屋内设备损坏该如何处理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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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若所有者对房屋内物品损毁毫不知情且并非由其导致,那么承租人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其次,若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导致物品损毁,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房屋内物品损毁严重,以至于无法实现原定的租赁合同目的,承租人有权选择解除该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租赁期内租赁房屋遭受拆迁的处理办法 在房产租赁过程中所遭遇的拆迁事宜,理应依照租约中的约定条款进行妥善处理。

若租约中未对此有所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可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其中一方欲主张终止合约,另一方可通过法律诉讼寻求解决途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对房屋在未来可能遭受征收或拆迁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作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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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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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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