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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倘若合同已经明确定义了承租方提前结束租赁关系所需要履行的手续以及由此引发的财务责任,那么就理应按约遵守执行。 反之,若合同并未对此类事项做出明确说明,往往需要对以下几个关键点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第一,出租方是否曾经出现过任何违反合同条款从而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或者其中设施的情况,若答案为“是”,那么承租方自然拥有向对方索回超过实际居住天数的租金或者全额租金的合法权益; 反之,若答案为“否”,则承租方如若提前结束租赁关系,就意味着他/她实质上违背了合同,出租方有权依据相关裁定扣除相应的款项以支付赔偿金,在此之后,再将剩余的租金予以退还。 但是,关于退还的具体金额以及处理方式,还需结合实际租赁期限以及承租方提前结束租赁关系是否给出租方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等多项要素,开展综合评估和考虑。 因此,我们首先建议双方能够以友善且理性的态度进行沟通与商议,以期达成共识,化解争议; 若协商过程中未能形成有效妥协方案,那么上法院打官司等法律途径也可以视为一种选择性的解决问题之道。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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