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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解除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依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所以,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因对方提前解约导致的空置期租金损失等;间接损失如为寻找新租客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守约方需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收集相关证据,如租金转账记录、中介费用票据等,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首先,查看租赁合同,确认关于租金支付、违约等条款。依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房东可书面催告租户在一定期限内支付房租并搬离,保留好催告凭证。 若租户在催告期限内仍未履行,房东可通过诉讼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拖欠租金及逾期利息等。获得胜诉判决后,若租户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租户留下的物品,在通知租户后,可采取提存等方式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租户承担,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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