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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意义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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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或将成为文物,取而代之的将是“不动产证”,而且是房地合一。从2007年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到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只“靴子”的落地耗时8年,其间颇多坎坷。去年出台的《条例》,对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内容,都一一作出了详尽规定,同时明确实施时间为今年3月1日,这标志着中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已跨过重重障碍,进入实际操作环节。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社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其背后的意义远不是将土地、房产、森林等不动产信息录入登记簿那么简单。

“以往我国在不动产方面其实也有登记,不过房产登记归属房产部门、森林登记归属相应的林业部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行后,将会多部门合一登记。这样的整合,更有利于国家摸清个人手中的不动产情况,明确不动产人均占有量,进而为下一步的房产税开征奠定基础。”刘社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形象地比喻为“房地产界的人口普查”,她认为这样的“普查”模式,将会把房产大数据真实地呈现在相关部门面前,并对未来的产权保护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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