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产律师 - 武汉房地产律师 - 武汉拆迁律师 - 武汉律师咨询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当前位置:武汉房产律师 > 离婚房产 > 正文   法律咨询热线:132-0716-1718
离婚房子怎样才归女方所有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7-14
分享到:

一、离婚房子怎么拿到房产证

1.当离婚时房产已明确归属于某一方,然而却尚未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此时双方首先应当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通过这些材料将房产登记到归属方的名下,从而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移。 2.倘若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某一方所有,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而对方又不配合办理,那么归属方可以凭借离婚协议以及生效的法律文书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假如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后需要办理各自份额的房产证。 同样,也需要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且要提交分割协议等材料。 这样可以明确各自在房产中的份额,保障双方的权益。 总之,离婚后要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并且要确保办理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二、离婚房子怎样才归女方所有

1.倘若房子是在婚前由女方购置,并且登记在了女方一人的名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此房子自然就归女方所有。 因为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房子作为婚前购置的财产,其所有权理应归女方。 2.婚后,要是房子是由女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一方,这种情况下,在离婚时,房子就归女方。 这体现了父母对女方的单独赠与意愿,离婚时应尊重这一意愿。 3.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所有,同时该协议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那么,在离婚时,房子就会按照协议归女方所有。 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能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 4.要是房子是在婚后共同购买的,而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房子归女方所有,并且还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 这样一来,在离婚时,房子就毫无疑问地归女方所有。 产权变更手续是房产归属的重要依据。 5.若男方出现了过错行为,像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女方在离婚时就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同时要求房子归自己所有。 在分割房产时,也会适当倾向于女方,以体现对女方的保护。 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情况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比如购房合同、出资证明、协议等。 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首席律师
    • 武汉房产律师
      沙登峰 律师
      手 机:13207161718
      QQ:145012398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沙登峰 资深律师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4201200910258121
      企业法律顾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
      沙登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拥有扎实全面的法学功底与实践经验,博学善思、业务精湛,对民商、经济、刑事、及行政法律法 查看详细介绍
    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 律师简介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武汉知名房地产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兴国南路32号今天律师楼
    联系方式:13207161718 传真:027-87896508 邮箱:easysha@gmail.com
    keywords:武汉房产律师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关闭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