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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多久超诉讼期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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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个人能起诉吗

个人能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依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当个人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侵害,如卖方未按约定交付房屋、买方未依约支付房款等,就可以作为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时需满足法定条件,要明确被告身份信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且该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也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多久超诉讼期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此外,诉讼时效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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