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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应返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存在欺诈等情形),还需赔偿买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其他损失,像房屋差价损失等。若买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卖方有权没收定金,买方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卖方还可要求买方赔偿实际损失,如房价下跌造成的差价损失等。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合同,双方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卖方退还买方已付款项即可。 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出现哪些情况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外,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已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等事实,买受人也可解除合同。解除权人应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否则权利消灭。 武汉房产律师 咨询电话:1320716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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